宝山区2025年秸秆深翻还田合格面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9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5〕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黑农厅联发函〔2025〕1121号)文件要求,依托黑龙江省农机指挥平台认定作业数据,宝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秸秆深翻还田作业完成情况实地核查验收,并经区、镇、村逐级审核,现将2025年秸秆深翻还田合格作业面积予以公示。本次仅公示验收合格面积,补助资金发放前将另行开展资金拨付公示。
一、补助标准
秸秆深翻还田补贴标准30元/亩,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据实核算补贴资金。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实名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受理单位反映,反映问题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匿名来信、来电不予受理。
三、受理信息
受理单位: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69-4338064
举报邮箱:bsq_nyj@163.com
地 址:宝山区宝一路258号
邮 编:155100
2025年秸秆深翻还田合格面积公示表
宝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