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于2025年12月收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安排到4个项目615万元。
一、资金名称:
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6〕41号;
二、来源规模: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万元;
三、分配依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华新村道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华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
2.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道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
3.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华新村人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华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
4.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人居环境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华新村,使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
六、拨付时间:2026年1月20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崔力元
附件:
宝山区2026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