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我区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万元,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安排到3个项目615万元。
一、资金名称: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6〕42号;
二、来源规模: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万元;
三、分配依据: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1.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杨木岗村农机采购项目(第二批),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杨木岗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0万元。
2.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镇人居环境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为宝山区七星镇宝山村、上游村、杨木岗村和前进村,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5万元。
六、拨付时间:2026年1月20日
七、监督方式:12317、18646999790崔力元
附件:
宝山区2026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